2021年6月24日下午,厦门仲裁委员会李炎龙副秘书长、秘书长助理兼区域仲裁发展处处长蔡满莅临本所走访,开展仲裁业务交流。本所主任沈展昌与合伙人唐亚飞、王凌、刘雄、林武纬以及其他从事民商事业务的律师、律师助理共三十多人参加。
在交流活动中,厦仲副秘书长李炎龙表示,仲裁人员和律师都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队伍,都以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都是建设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一直以来,厦仲致力于与包括律师在内的全体法律同仁打造“职业共同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和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
蔡满处长从律师视角出发,结合《仲裁法》《厦仲规则》以及具体案例,就“仲裁是什么”“仲裁做什么”“仲裁怎么做”三个方面内容,全面系统地解读了仲裁在立案管辖、程序、裁决执行等方面的制度特征,并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如何更好地运用仲裁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意见建议。
蔡满处长还着重介绍厦仲现行仲裁规则的创新举措,包括:规定了“多份合同的单次仲裁”制度和关联案件的“合并仲裁”制度,将适用仲裁简易程序的案件争议标的额由20万元人民币提高至200万元人民币,通过肯定送达条款效力和取消公告送达、规范送达企图等措施进一步完善送达制度,谨慎引入“开放仲裁员名册”制度,引入“友善仲裁”制度,增加防范虚假仲裁的规定,确立诚信合作原则并采取最大限度支持守约方的合理费用、由不诚信方承担增加的费用等手段惩治仲裁不诚信行为,等等。此外,厦仲近年来通过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引入线上审理、依当事人或案件审理需要确定开庭地点等措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灵活的仲裁服务。
在本次交流会的最后环节,本所主任沈展昌特别强调了律师在办理具体仲裁业务过程中应注意的包括被申请人律师费的主张方式、仲裁裁决的理念与依据、举证技巧以及与仲裁秘书的沟通等事项。本所参加学习的律师纷纷表示,通过本次面对面的业务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对仲裁以及厦仲的认识,有利于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更好地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多元化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专业的纠纷解决服务。